聚会八瓶茅台三万八,我这次没替他买单
我把这次班聚定在望川里一家老店,提前在群里收了每人两百八十元,说明这钱只够吃饭、点几道主菜,饮料另算,并提醒不喝酒的别跟酒水一起摊。组织聚会、订座、收钱这类事情一直落在我头上,大家说我细心,交给我放心,时间长了我也习惯了替大家操心。
聚会当天,一个做生意的同学乔维明来晚了,身后推着服务员和一辆小车,车上摆着八瓶茅台。他笑着说先开两瓶,剩下的带回去,大家别分得太细。桌上只开了两瓶,其他六瓶一直放在小车上,贴着饭店的临时标签。吃到快结束时,服务员拿来总单问我们是否按整单结账——酒水项写了三万八千多元。
我把每个人两百八十元的收款记录翻出来,放在桌边,明确说今晚饭钱按原来约定每人二百八十,开了的两瓶酒由喝的人分摊,没开过并且要带走的六瓶酒不算到聚会费用里,想要带走的那部分请他自己结。乔维明先是有点尴尬,随后刷卡把酒水付了,动作匆忙,好像怕别人看见。聚餐的钱按原数额照收,我把每个人该付的数额都记清楚,没人再推脱。 球友会
有人私下说我今天话有些硬,我也知道自己以前常常会补上那部分差额,不愿得罪人。但这次我不想再把别人的私人物品和大额消费自动当成公摊的义务去承担。回家后丈夫问我有没有难受,我承认有一点——怕别人觉得我小气,也怕以后大家不愿再让我来组织,但更多的是一种不想被顺手推着承担别人责任的清醒。